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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进洞 (第1/1页)
黑暗之中,浓雾遮掩了月光,这个俘虏还没看到肩膀上的黑手印, 我就赶紧去把他的衣服拉好了。 “作为一个倒斗的人,你真的不合格,如果害怕鬼鬼神神那些封建迷信,就不该入这行。” 如果让他看见肩膀上的手印,指定又要心态崩溃。我刚跟和在妖僧墓中发疯的王猛打过交道,不希望队伍里再有一个疯子。 “可我刚才真的感觉到,有人拍了我的肩膀,它要把我拉下悬崖!” 俘虏低下头去,眼珠子颤动,这是恐惧的表现。 “‘六’在玄学中是阴数,现在的一切肯定都不是巧合,每次凑够六个人,就得死三个!” 这人居然还懂些阴阳,看来和刘雨亭那种耍嘴皮子的是一个路数。 我让开身位,让他看了看地上的尸体。 “你数数,刚好三个。按照你的说法,六个人死三个,这仨不就刚好是咱们的替死鬼吗?” “现在安心了吧?后头的路一定畅通无阻。” 我扯了几句歪理,但我依旧不信鬼神。 又宽慰了这个俘虏几句,我得知了他的名字叫秦泽,其余的没多问。 行内规矩,短暂合作期间,不对同伴追根究底。 我本已经同意放秦泽离去了,但他坚信自己必死,想在死前看到什么真相,不愿意走。 他这脑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既害怕,又不愿意滚,我只能希望他不是个累赘。 在洞口小歇片刻,已经是凌晨时分,我们提起精神准备进入黑云洞。 沈月喜欢走在最前,手电筒的光亮先打进去,马上就消失了。 “连光都没有,真特么像个鬼洞,拍鬼片的绝好之地啊。” 田博强探着脑袋往里看了看,沈月已经当先迈入。 她进入洞中之后,光亮还在,但是很微弱。 跟随进洞之后,沈月在队伍最前边停了下来,捂住了口鼻。 “看不到光是因为洞里也有雾,但和外面的雾似乎还不大一样。” 我的肺已经快成铁疙瘩了,早就自暴自弃,用力吸了两口洞中气体。 “瘴毒!” “潮湿闷热的环境中,如果再有腐烂的动物植物,很容易弥漫出这种气体,进洞的人出不来,有可能是被毒死了。” 我开始纠结,来的时候没想到这一茬,也没准备防毒面具。 田博强凭借自己的经验,出了个馊主意。 准确的说,是sao主意。 他提议我们弄快布料,然后用尿打湿,蒙在口鼻上。 不知是潜意识的拒绝,还是我的肺部功能已经弱于一般人,渐渐适应了环境的刺激。 除了我和沈月,其他人都用了田博强的提议,一时间哗啦啦水声不断,紧接着这些人各个脸上sao臭无比。 克雷特一开始也是拒绝的,但是看到田博强他们都这么做,也明白了过来这是简易的防毒面具。 我加快脚步远离了这群sao货,到前边儿和沈月并肩而立。 “瘴气,也可能含有沼气。” 沈月抓住了我揣进兜里的手,我悻悻然道:“明白,我不会在这里点烟的,可能会被炸死。” 我们俩和后边的人保持了一段距离,在前探路。 黑云洞里的环境阴冷潮湿,地面上也有一层淤泥,应该是被高水位淹没时留下的,深一脚浅一脚的并不好走。 “怎么连个小鱼小虾都没有?” 我低声自语,沈月将微弱的光亮照向地面,定格在了自己的脚边。 “怎么不走了?我不是说我饿了,只是觉得黑云洞在汛水期也算个水底洞,很适合鱼虾筑巢,但现在除了泥就是水,连个泥鳅都没有。” 沈月小心挪动了脚步,身子搬砖,灯光对焦的区域没动。 “有血!” 她提醒之后,我们俩抵着脑袋蹲到地上查看。 淤泥汇聚的小水汪子里,飘着一层黑红色的液体。 因为有水,所以血液没有干涸。但是还没有完全散开,说明留下血迹的时间还不长。 “赌一根棒棒糖,这是人血。” 我刚才伸手进兜就是在摸这玩意儿,沈月接走了棒棒糖,默不作声。我执着于自己制定的赌局,伸手拘起一抔带泥的血水。 “小心有毒!” 沈月急声提醒,我盯着掌心观察了一阵,任由血水从指缝中渗下,最后留下了软糯的颗粒状物体。 “艹!” 我赶紧将这些颗粒扔掉,感觉上,很像是某种动物的粪便。 沈月抽出了工兵铲,快速铲出去坑里的血水,露出了底下的一个脚印。 这时其他人也赶到了,沈月和克雷特说了一通洋文,让他抬起脚和水坑中的脚印比对了一下。 “鞋印一样!” “克雷特说他们队伍里的人都是这种皮靴,罗恩专门从国外采购的,每个人都有。” 我直起腰来:“那么就是我赢了,血是人血,而且是罗恩那些人的血。” “传说中吃人的黑云洞,要是没点儿危险才真是见鬼了。” 沈月还在地上清理泥水,又挖了几个水坑,露出更多的脚印。 我渐渐皱起眉头:“因为时间短,这些脚印还没有被流质的泥浆掩盖。但是这些脚印很凌乱,说明当时的人是从这里开始,出现了突然且慌乱的移动。” 沈月甩掉工兵铲上的泥水,起身问我:“但是咱们走到现在,并没有遇到任何危险。” “老罗帮忙趟雷了呗。”我淡然道:“行程慢也有慢的好处。” 讨论片刻,我们继续前行,都打起了精神小心戒备。 有过了没多远,我的眼睛被恍了一下,急忙对沈月道:“右边有反光的东西!” 沈月马上将手电光挪动过去,在岩石洞壁上,钉着一把造型奇异的银色短剑。 这把剑一看就不是我们这边儿的风格,刀颚刀身呈现标准的十字形,刀柄处镶嵌着彩色的宝石,长度上也有别扭,比我熟悉的单手剑短,但又比匕首长出不少。 “罗恩!” 克雷特突然惊呼起来,直勾勾的盯着这把短剑。 沈月和他快速交流,确定了这是罗恩的随身之物,不仅是造价不菲,更是罗恩珍爱之物。 这点不难理解,人家老外也有自己的审美,跟我们国内的老头喜欢盘个串儿买点玉器瓷器差不多。 让我在意的是,罗恩把剑钉在了石头上,连心爱之物都没来得及取走,他们当时到底经历了怎么危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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