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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老八十的强制爱【楼思德死翘翘了  (第1/4页)
    最近的天气闷热得很,许多人都早早穿上了短袖夏装,三三两两在街上游玩。    连墨开着他的那辆破五菱——已经不是几十年前那一辆了,但他的经济水平只能买得起五菱,五菱更新换代非常快,他又买上了新一代的E10000,充一次电能开很久,一度成为了连墨出门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连墨穿过闹市,公园,商业街,一路来到一家医院门口,好不容易停好车,拿着放在副驾驶上的饭盒,起身进入到医院里。    这是楼思德住院以来,他第三次来看望他——总归没有死不是么?都看了一辈子了,现在少看一点又怎么了?    连墨没有丝毫的愧疚感,只有跃跃欲试的兴奋感。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到除了麻木之外的情绪了,他那一颗死去多年的心因为楼思德来势汹汹的病痛,直到不能不住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雀跃了。    这是楼思德住院的第二个月,据说情况非常不乐观,平日里昏迷多清醒少——这也是为什么连墨才只来过三次的原因,楼思德人老了,快要病死了,已经没有那么多闲工夫管他了,他现在爱干嘛就干嘛,不知道有多快活。    可这种迟来的雀跃没有再坚持五分钟,就被狠狠地打碎了。    连墨正准备推门进去,就听到病榻之上的楼思德气若悬丝地跟楼爱国说着话。四周安静得要命,连那些护士推着车走来走去的声音也没有了,全世界只有楼思德病房里的交谈声特别清晰。    楼爱国:“表哥,你说什么,大声一点,我听不见!是不是遗产有我的一份??哎呀,哥,我的亲哥,你说大声一点嘛。”    楼思德:“连......连墨,你把他腿打断,绑到我隔壁床上.......”    楼爱国:“啥?我说你们都老夫老妻了,虽说生老病死是寻常事,但你又有什么办法呢,你看你都病成这样了,好的话咱们就能治好回家去,不好的话你就要比他先走,这是不能改变的嘛,你打断了他的腿,只会让他更恨你。”    楼思德恨恨道:“他,他不来看我,我也看不着他,谁知道他干嘛去了。爱国,咱们做了一辈子的兄弟,我就跟你交个底,只要你在我死的时候一同把连墨杀死,我现在就立个遗嘱,城东那十几个公司全是你的,你知道的,光是万盛那一家公司每年就有百亿的利润。”    楼爱国吞了吞口水,似乎在杀人和金钱面前非常的犹豫。    “哥,你为什么不自己下手?”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死,我这情况你也知道了,病来如山倒,后期我会没有任何力气,只能随你们抬动身体,到时候别说掐死连墨,就连吃饭都困难。爱国,哥这辈子都没求过你什么,什么好项目都想着你,你就帮哥做这最后一件事。”    “爱国,后续事情处理得干净一点,也就不会有什么大事。连墨......连墨必须要跟我一起去死,我怕他一个人在这世上孤单......我们两个死后,骨灰要烧一起,装在一个骨灰盒里,葬同一个巢xue。”    “哥,要是我失手了怎么办,他要是逃到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怎么办......”    “砰——”    “谁在门口——”    两人紧张的对话被迫终止,楼爱国几乎在门口发生响动的下一秒就奔出门口,几秒钟后,才从门口拿进来一个银色的饭盒。    他挠挠头,问道:“哥,谁给你送饭来了?”    楼思德看着那饭盒,随即脸色一变,这时楼爱国也反应过来了,惊道:“哥,咱们说的话都被你老婆听到了!别说以不以后了,他现在就要跑!”    楼思德用尽全身力气,瞪着个红眼狠狠道:“追!把他给我绑过来!”    楼爱国应声追了出去,而连墨早已不见踪影。    连墨匆匆忙忙出来医院大门口,看着人潮纷涌的大街,一时之间竟然无所适从。    他没想到楼思德竟然专制到如此地步,好不容易熬到他油尽灯枯了,剩下的日子自己想怎么过就怎么过,却不想楼思德居然还想要他的命,陪他一起在黄泉路上做个伴。    哈哈哈,这一辈子他到底得到了什么,陪楼思德耗了一辈子,最后还要落得个殒命的下场。当初他就应该和楼思德同归于尽,他的忍让换不来楼思德对他的优待,他被楼思德打了一辈子,强迫了一辈子,最后连寿终正寝都做不到,是他愚蠢,是他单纯,可他蠢了一辈子,却到现在才突然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他已经和楼思德走过了人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他的骨头里已经深深刻下了楼思德三个大字,他们的孩子,他们的经济牵扯,他们的家,他都已经无法再和楼思德再分开,除非两个人之间有一个人死亡。    楼思德第一次犯病的时候来得非常凶猛,他把人送进医院后确诊是胃癌晚期,没有几个月可以活,那时候他背贴在医院冰冷的白墙上,全身没有力气一般虚脱,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楼思德终于要死了......    他被楼思德禁锢了一辈子,终于可以喘口气了.......连墨突然眉头一皱,面色凶狠,可楼思德却想把他杀死,骨灰都要烧到一起,放在一个骨灰盒里,还要和他埋在一个巢xue里,永世不得轮回,生生世世都要和楼思德纠缠在一起。    太......太狠了......    度过了这窒息般的两分钟,连墨顿时醒悟过来,他看着人来人往的街上,连车都不要了,一脚重一脚轻的走过人行横道,像个行尸走rou一般,没有方向,没有尽头,走到哪就是哪。    连墨无比确信自己上辈子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不然这辈子怎么会这么倒霉遇上楼思德,从大学时就被强jianian,之后一步步走入楼思德的陷阱里,中间想要逃跑无数次,吵架无数次,打架无数次,最后一点用都没有,还不是这样跟他过了一辈子。他神情恍惚的盯着自己的手臂瞧,他和楼思德都已经不年轻了,甚至全身上下都是耸拉着的皮肤,脸上的皱纹多得都已经数不清。有时候在镜子里看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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