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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牧家四少 (第1/1页)
“喂,你们两个,要带我们去哪儿啊,我可没车。” 牧浩飞跑到院子一角,一辆崭新的三菱gt安静的停在那里。 别人或许不认识,可牧烨对这车还是挺熟悉的,他的一个校友开的就是这样一辆拉风的跑车。 “行啊,去年刚投产的车,你小子现在就买到了?” 牧浩飞得意洋洋,“这是四叔送我的生日礼物!怎么样!帅吧!!” 牧方志走过去,低头看看驾驶位。 “帅是帅,可你这车只能做两人啊,我们四个人怎么办?” 这回轮到牧浩宇显摆了,他指着另一头的一辆。 “那是我的,也是四叔送的,不比这辆差。” 两人看过去,好嘛……又是辆跑车,还是扎眼的红色,马自达rx。 牧方志教训道,“你们俩小子,还没挣钱就会花钱了啊!” 牧烨看着驾驶室问,“你们俩个行不行啊,在帝都开这种车,能跑得起来?” “烨哥,你可别小看我们,上车!”说着双胞胎各自上了驾驶位。 牧方志看牧烨,“我就上浩飞的车了,这家伙毛躁,我得盯着点。” 牧烨挥挥手,上了浩宇的。 坐上副驾他问,“今晚准备怎么招待我们?” “当然先去吃饭啊,哥,你一直待在国外,一定很想念中餐,我们已经在帝都饭店定了位置。” “你们早就安排好了?” “可不嘛,帝都饭店可难定了,我们是提前一个多月定的呢。” “那之后还有什么安排?” “梅都。” “梅都?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去年刚落成的,在市郊,是外资的。里头吃喝玩都有,还有个室内游泳馆,我知道你最喜欢游泳了。” “行吧,今天就交给你们了。” “放心吧!” 两辆扎眼的跑车,马达轰鸣的驶过帝都闹市区,引来不少人侧目。 结果俩小子玩性大起,互相卡着位的飙车。分别被副驾驶的牧方志和牧烨臭骂一顿,这才安安静静的开去了帝都饭店。 帝都饭店在帝都乃至国内都是颇具盛名,那可是举办过国宴的地方。想上这儿吃饭,光有钱还不行,多少都得带点儿背景。 两辆车开到饭店门口,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现在才九十年代初,这车在国内可不常见。再看车里下来的四人,更是仪表不凡。 牧家就没一个矮的,清一色的一米八以上的大个子。那长相就更不用说了,有着得天独厚的基因,想不帅都不可能。 况且这四人还各有各的风格,虽然俩双胞胎长得一样,但气质完全不同。牧浩宇有些像父亲,特别在外头,他总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而牧浩飞开朗外向,见谁都笑。但这小子脾气特别火爆,跟炮似的一点就着。 牧方志本就是军人,一身正气,站着就是一棵笔直的白杨树。浓眉,双眼有神,鼻梁高挺,走在当下的主流审美之上。 牧烨虽说是几人中最高的,但看着比另外三个都要单薄些。但配合他苍白的皮肤,微卷的长刘海,过分精致的五官,让整个人显出几份病态美。 几人已入场,门口的迎宾小姐就像打了鸡血似的一窝蜂迎了过去。 四人中牧浩宇和牧浩飞是店里的常客,不但是双胞胎还长得这么帅,想让人不记住都难。 而且牧家在帝都,绝对属于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群,那些迎宾小姐当然得格外重视。 “牧先生,欢迎光临。”一个长发的迎宾小姐笑的格外甜,脸上两个酒窝清晰可见。 “嗯,我已经预定位置了。”牧浩宇在外人面前还是很稳重的。 “好的,这边请。” 迎宾小姐微微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余光却偷偷瞟向走在后头的牧方志,脸上的酒窝更深了。 几人一来到大厅,牧浩飞的脸就拉了下来。 “天……今天这么多人?!” 巨大的餐厅中几乎座无虚席,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端着盘子穿梭其中的服务员和谈笑风生的食客。 “现在还有包房吗?” “不好意思,牧先生,包房已经预定到五月了。” 牧方志没那么多讲究,“就这吧,别麻烦了。我们的位置在哪儿?带我们过去。” “几位请。”迎宾小姐将几人引到了靠窗的四人座。 这个位置在大厅的一边,比起那些在大厅中的大圆桌,这里倒是清净不少。 几人落座,见迎宾小姐还站在那儿,牧浩飞不耐烦的挥挥手。 “行了,没你的事儿了。” 迎宾小姐笑容有点僵,不甘心的离开了,临走时还多看了牧方志一眼。 牧浩宇把菜单递给牧方志,“志哥,想吃什么尽管点。” 牧方志也没客气,在部队伙食虽然也不差,但能和这里比吗? 他一口气点了七八样,见那架势还不打算停。 牧烨忍不住开口,“行了,都放不下了,吃完了再点。” “行!你们喝酒不?” “别!哥,我们一会儿还要开车,而且这里都是些白酒黄酒没什么好喝的,一会儿我们去梅都喝。” “也行,那就先来几罐饮料吧” 把菜单递给服务员,牧方志问牧烨。“听大伯说你去年就办了休学,干嘛?身体又出状况了?” “身体没事,去罗阳办点私事。” “去罗阳办私事?你在那儿开公司了?” 牧烨在港城开公司的事没瞒着几个兄弟,几人也清楚牧烨的能耐。 “没开公司,不过的确和公司有点儿关系。” 在几人的轮番追问,牧烨不厌其烦,索性把事情简单的说了。 俩双胞胎一脸兴奋,“烨哥!这种事怎么不告诉我们,我们过去帮你啊!” “就你们?得了吧,好好在学校念书,其他事等毕业了再考虑。” 牧方志皱眉,“我记得伯祖父家有个亲戚就是干刑警的,或许他可以帮到你。” “嗯,在罗阳时我就住他家。” “真的,我听说他破过几个大案,挺厉害的。”牧方志面露兴奋。 “嗯,博文哥确实很厉害。不过他这个职业很危险,就我住着的几个月里,他就受过两次伤。一次被人用刀砍了肩膀,一次被打破头。” 听后牧方志的表情很复杂,“哎,在和平年代,当警察的比我们当兵的更危险。” “是啊,不但危险还劳神费心。” “你说,如果我退伍了有没有机会干他那行?” 牧烨笑,“不是我看不起你,你啊不适合干这行,这里不行……”说着指指脑袋。 牧方志一个拳头就往牧烨脸上挥,牧烨也没躲,就看着那拳头在自己面前停下。 “哼,当不了刑警,我当个特警总行吧。我这身手,在部队里可没几个能比得过我。” “特警?二婶会同意?” 牧方志瞬间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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