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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五万字无法设置完结,这一章水,是之前重复内容,正文已完结 (第3/6页)
去隔壁面试的那个女生就回来了,有些沮丧地朝等待她的朋友们走去:“感觉选不上……” 田缘见了这才猛然想到自己的任务,语速骤然加快:“我都忘了催场了!刚刚那是8号,现在到9号,谁是9号赶紧过来啊!” 我和霍闪远他们不约而同回头看,却见9号选手此时正单手撑着下巴,悠闲小憩。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天霍闪远为了准备学生会面试简直每天都在寝室里练习,按他的话来说,虽然他的颜值可能的确有所欠缺,但更重要的是那70%的才华与努力。他成功加入了学生会,我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相较之下,林缙虽然也有一颗敢于尝试的上进心,但在我看来却是比较随性的人。面试候场还能酣然入睡,没表现出一丝紧迫感,同样按霍闪远的话来说,他虽然得了颜值那30%的比分,但在某些方面还是略低他一筹。 不过林缙就算落选了也没有表现出很遗憾的样子,反而还如同刚来是那般言笑晏晏,似乎就只是过来玩了一趟。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和我一样忙,总之周一到周四,我上完一节课马上又要赶去下一节课,就算有几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也爱泡在图书馆,这里的藏书真的很丰富。 偶尔到了周五,遇上我下午没课,广播站的学长学姐们就会安排我帮忙值班。每个星期一的中午是我和田缘一起广播的时间。 十月中旬的时候星大举行了全校性的英语演讲比赛,我决定参加。 对于自己的英语发音和流利程度我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不然高中时也不会几次三番被老师要求当英语课代表,现在有这样的活动,我信心十足。 从报名演讲比赛开始,每天早上我都会比之前提前半小时起床,去宿舍顶楼的天台一个人读英文稿。 和煦的阳光轻柔地照在脸上,我抬头望向初升的朝阳,总觉得颁奖仪式都已近在眼前。 对于这次演讲比赛,我志在必得,现场发挥也很稳定,淡雅的微笑自始至终挂在脸上,演讲结束后收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回到阶梯教室左侧的座位上后,我轻松地往后一靠,眼神落在展台中央,看着下一位参赛学生登台——竟然是林缙! 我心里有些惊讶,只觉这人的性格居然如此激进,不过敢于尝试也是一种好品质。 1 待到最后一位参赛学生结束演讲,令我向往的颁奖仪式便开始了。毫无疑问,获奖名单里必定是有我的,只不过令我匪夷所思的是,我居然只是名列二等奖。 一等奖只有一个,被林缙拿走了。 明知道有老师拿着相机在拍照,可我举着这张二等奖的证书站在台上,就是笑不出来,紧紧闭着嘴眼神飘忽,望见了台下站着的、即将上来领奖的林缙。 他也看到了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撇撇嘴移开视线。 真烦心。明明我那么努力准备了,可还是只拿了个二等奖,下次这种不值得的比赛什么的,还是少参加。 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是下过大雨的初秋,空气中的燥热感被雨水冲刷殆尽,微弱的阳光透过云层倾泄而下。 我手里拿着二等奖的证书,从阶梯教室出来之后便转弯,两分钟就到了图书馆外面,只不过我没有进去,而是在它前面的一处小花园里坐了下来。 觉得无聊了,又捡起几颗石子,走到飘着浮萍的池塘边——咕咚! 我一颗一颗地扔着石头,起先还没注意身后有人走来。直到林缙也靠在了池塘的围栏上,我才侧头去看他。 我表情平淡,他却笑面如花,见了我像是很高兴的样子:“徐陌?” 1 “嗯。”我点了下头。 “这次演讲好像没几个学姐学长参加,你也是新生?”他说。 我继续点头。 这样冷漠的回应完全是因为我心里还在别扭,在自己优秀的领域被别人抢占第一。不过转念一想,这世上本就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林缙来找我说话,爱答不理的我反而显得特没礼貌。 不想让别人认为我没礼貌,所以我眼珠一转,说:“你得了一等奖啊,好厉害。” “论站在台上那状态还是比不过你啊,”他也许只是客气一下,接下来又说,“我的高中每学期都会要我去省里参加英语演讲比赛,弄得多了也许更有经验些吧,徐陌,你是哪儿的人啊?” “我家在川城。” 听了这话,他立马惊讶道:“我也是川城人!你高中念的不会是一中吧?” 那倒没有。我摇摇头:“我读的是附中。不过听说一中是挺变态,各种竞赛搞得如火如荼。” “现在总算从十八层地狱逃出来了,哈哈哈……”他大笑几声。 1 男人的友情来得快,几支烟,几杯酒,就可以称兄道弟。男孩的友情来得更快,尤其是现在,正值青春,一个小小的共同点,哪怕是都喜欢篮球,都讨厌某种食物,就能天南海北地说到一块儿去,邀着肩膀肆意大笑。 林缙说,他前不久刚过完19岁生日,而我才18岁,他就贱兮兮地逗我:“怎样?以后就叫你弟弟。” 我推了他一下,说“才不要”。 不知何时我们走到了cao场,话题也转到了川城的特色美食上。我们不愧是老乡,在口味上都对辣情有独钟,不过说得再多,我们中午也只是在食堂吃了碗臊子面而已。 上了大学,饱受高中生活摧残的学生们基本得到解放。有人空闲时间爱窝在寝室吃零食,偶尔看看杂书,比如李青宏;有人爱水墨丹青,陶冶情cao,比如文卓;也有人风风火火在校园里广交朋友,比如霍闪远。 但同样也有人爱勤工俭学,比如我。 一边能够上学,一边还能抽空赚零花钱,这种感觉对我来说是刺激又具有诱惑的,完全不会因为打工的疲惫而选择放弃。 工作的地点是离校不远的一家饺子店。 小店装修得比这条街所有的店铺都要敞亮,听老板娘说她的饺子店去年刚翻修过。应该是老字号了。 店里的生意很好,我每次周末去打工两个下午,都忙得手脚不停——主要是忙着送饺子、收盘子,类似服务生的工作。 1 而当我围好围裙,第一次进到后厨去准备端饺子的时候,却再次忍不住感慨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我在这儿碰上了戴着厨师帽的林缙。 一起回学校的路上,林缙请我喝了一罐汽水。说实话,我很少喝碳酸饮料,但偶尔喝一次,却很喜欢。 我向他道了谢,同他并肩走着,心底的疑问终于脱口而出:“你怎么会在饺子店里帮工?” “偶尔勤工俭学不好吗?”他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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