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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妙而不自知) (第2/2页)
回家的一个活体玩具,一开始就明码标价的交易,凭什么要求他好好对我呢?” “他这些年不管是因为误会,还是因为气性,他始终践踏了我的尊严、玩弄我的真心,可我们都是人,没有人不会犯错的。我和他这许多年,过程或许错了,但结果如我意,那,对爱的人,总会心软的,对吧校长。”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 “感情里是不能讲公平的,我的伤不用再放在他身上一遍,他现在知错悔改,在努力找药治疗我的痛,我是不是也应该看到他的弥补呢?况且您都说了,封随除了在和我纠缠的这件事上不尽人意,其他方面超尘拔俗,那这么优秀的人,现在心悦于我,我是不是更应该好好把握呀?”人这一生太短了,当然要和喜欢的人大大方方坦坦荡荡的表达爱意。 爱就应该大大方方的,遇到真诚心动应该主动奔向自己喜欢的人。不管结局好不好,都要不留遗憾才对。 一见钟情是唯一真诚的爱情,稍有犹豫就不是了。 李伟看着林怜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盛满了光芒,和张国庆带着柳南奔向自己那天如出一辙的希望之光,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你啊,妙而不自知。” 爱不是勇敢者的游戏,胆小鬼的爱也很认真。 “校长,若是一味地记得伤和痛,那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苦,我从没怨恨过校长将我卖给封随,也从没想过这一切是我的磨难,相反的,我觉得过去成就未来,我很感激您在垃圾桶里捡起我的生命,让我能来到这世上品尝酸甜苦辣咸,我一直都很感恩上天让我能遇到您,孤儿院里的七年,您辛苦了。”他站起来对着李伟庄重严肃的鞠躬,“您没有对不起我,那么多年,是我不对,一直没和您说过谢谢。” “校长,谢谢您。” 面前低下的头,撞开李伟心里始终落着锁的心门,门里尘封已久的孤儿院终于迎来阳光,他恍然间仿佛看到了十多年前,他依然在门口指挥孩子们劳动,门里叽叽喳喳成一片的孩子们每个人都还在。记忆里的画面震得他呆坐在椅子上。 他颤着手把林怜扶起来,眼眶里泪水打转,他仔细的打量这个一直放心不下的孩子,长高了,“小怜长大了,剩下的路要一个人走了。” “嗯!校长放心,我会好好把握未来的。” “好,好。”李伟连说两声好,看着林怜的眼睛,笑着点了点头。站在原地郑重的拍了拍林怜的肩膀,又替林怜理了理上衣,“校长放心了。”说完转身如释重负,背着手,慢悠悠的下楼。 —————— 云朵喝醉酒熏红了脸,落日赶着下班碰倒了胭脂的时分,封随带着封令来了。 林怜看着曾经在余光里千千万万遍的人,载着阳光,一步一步的在光里逐渐清晰。 封随抱着封令,看见站在屋口的林怜,连风都偏爱他,温柔的拂过他的脸庞,吹起他的碎发,仿佛想要将他脸上的笑容洒满世界各处。 “怜怜麻麻!”封令挣脱封随,落地就张开双手冲林怜奔去。 张国庆三人站林怜身后,三脸探究的一同看着面前丁点儿大的封令。 林怜把封令抱起来,略带羞涩的介绍,“校长,张叔,南哥,他叫封令,是,”他顿了一下,等封随走近了,才接着说,“我和封随的孩子,是取自「怜」字的一半。” 三人面面相觑,还是张国庆率先反应过来,“哎哟,瞧瞧,这孩子,长得真像大少爷,来来来,我抱抱我抱抱。”他张开双手征求封令的意见,没想到封令更是配合,从林怜怀里往前扑进张国庆的怀里,兴奋的说,“窝知道窝知道,您是张爷爷,爸爸教过我,您喜欢穿唐装和中山装!” “哟,臭小子,还知道唐装和中山装呢。不错不错,那你看张爷爷这个什么呀?”张国庆掏出一个厚实的红包,递给封令。 “红包!”封令没接,转过头看向封随,眼里充满期待。 “可以收,但要和张爷爷说什么?” “谢谢!”封令接过红包,高兴的举着晃动,再次大声道谢,“谢谢张爷爷!” “哎呦呦,”张国庆好多年没碰过小孩,抱着封令直乐得合不拢嘴,“这孩子精气神真好,当初在小怜肚子里我就说,是个聪明的,未来肯定能和大少爷一样优秀。” 李伟本性使然,想反驳张国庆两句,见活蹦乱跳的孩子顿时守住嘴,情不自禁探身凑到张国庆面前,也从兜里拿出红包递给封令,“是和封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朋友,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窝知道知道。您是怜怜麻麻的爸爸,外公!” 在场除了封随本人和封令,其他人均愣神的将目光投向封随,封令不明所以的也跟着看向封随,眼神里写着,难道自己叫错了吗? 封随倒是神情自若,低下头看向林怜,反问道,“难道不是吗?” 林怜沉默了一瞬,笑着应封随,抬头看向李伟,“是。这是怜怜mama的爸爸。是喊外公。” 封令立马从李伟手里接过红包,甜甜的朝李伟开口,“谢谢外公!” 李伟脸上毫不掩饰的震惊,又飞快转变成不知所措,最后红着眼眶,嗓音里带着哽咽应下,“欸!” 柳南见状,也从怀里摸出红包,轻松愉悦的对着封令伸出手,“来舅舅这儿不?” “谢谢舅舅!”封令立马挣出张国庆怀里,朝柳南伸手要抱。 封随低头对林怜挑了挑眉,见林怜笑吟吟的没反驳,哑然失笑,调侃的朝柳南说,“小舅子?” “险算,险算。”柳南抱着封令,油然而生一种占得大便宜的刺激感。 封随搂着林怜,他低着头看此刻的林怜,幸福而温暖,是真实的,是笑着的,是自己的。 真好。 他遇到的所有见过林怜的人,他们都用漂亮来形容他,他却用林怜来形容漂亮。 真正难能可贵的是,比起他外表的耀眼,他的人品情商也同样闪耀。 他曾在信里用一种颜色,用一种味道,用一种季节来形容过林怜。 他用白色形容林怜,颜色白色因为林怜穿白色最好看。奶味是因为林怜每次在他怀里时他总能隐隐闻到一股香香的奶味。林怜还像春天,他说林怜总是能治愈到他,像万物复苏一般。最后他在信里写到,林怜是丝绸,华丽漂亮,他永远都不会腻。 感情总能让侃侃而谈的人变得拘谨无措笨嘴拙舌。 所以结尾他说他的爱幼稚可笑,难以启齿,希望林怜不要嫌弃。 就算是真正的恶魔,染上纯洁的圣血怎会不被灼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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