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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老爷我要纳妾! (第2/2页)
元璋晚年修订的《祖训》规定,镇国将军减一等是辅国校尉,辅国校尉再减一等,就成为了奉国中尉。 这麽算下来,朱佐敏受封的宗室爵,乃是奉国中尉! 虽然他的爵位只b其兄朱佐敬差了三等,但是两人之间的待遇却如云泥之别! 靖江王朱佐敬身为特殊的大明郡王,拥有亲王才有资格拥有的田庄、王城、护卫、长史,而朱佐敏就只能每年领取两百石粮食作为俸禄,其他财货一概没有。 正因如此,朱佐敏娶妻之後,不得不自立门户,搬进了位於临桂县城之中的家宅里。 虽然朱棣继帝位时是以事实上的朱元璋嫡长子身份继位,彼时老大朱标、老二朱樉、老三朱棡已不在世,但朱棣终究只是以藩王身份继承大统,只不过继位的合法X来自老朱的遗诏。 故而,朱棣在永乐前期要对靖江王一脉进行打压,让靖江藩老实听话,不要不识好歹。 事实证明靖江藩很识时务,等到永乐十五年之後,朱棣已经把能改封的亲王全部改封到了海外,这个时候他需要展露仁慈的一面,开始笼络吴藩与靖江藩。 朱棣下令将靖江王及靖江藩一系的宗室岁禄全部按照银圆与金钞来支给,不再用货物折算。 之後,他又命人逐步补齐了靖江王一脉的欠俸,甚至额外给予了朱佐敏许多赏赐,如田产、茶场。 否则的话,朱佐敏靠着每年两百石的俸禄,怎能养的起一妻两nV,以及管事一人、稳婆一人、丫鬟六人、家丁八人? 现在,他又萌生了纳妾的打算,也是家中有钱的缘故。 依照太祖皇帝晚年定下的规矩,亲王及王世子可以纳妾十人,郡王及王长子最多纳妾四人,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最多可纳妾三人,奉国中尉最多可纳妾两人,平民百姓最多可纳妾一人,但都有年龄限制。 b如,郡王二十五岁无子、民间百姓四十岁无子才准许纳妾。 但报纸上刊登的《娶妻纳妾令》规定,上至王公下至黎庶,凡娶正妻五年後,无论正妻有无子嗣诞下,皆可纳妾,而且准许一次X纳满诏令规定的姬妾数目,但是以後姬妾亡故或者休逐不准补缺。 “妻者齐也,与夫齐T,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古诸侯一娶九nV,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後继(继妻),皆嫡也,两祔无嫌。” 召令规定,任何人皆不可视妾为奴为物,严禁转赠、买卖,否则以违令论处。 不同品级的官员可纳妾数目不同,一至三品官四人,四至六品官三人,七至九品官两人。 不同级别的有爵者可纳妾数目也不同,公爵五人,侯爵四人,伯爵三人,子爵、男爵两人。 亲王及王世子除正妻为正妃外,准许有侧妃两名,地位次於正妃,美人八名,地位次於侧妃。 郡王及王长子除正妻为正妃外,准许有侧妃两名,地位次於正妃,美人两名,地位次於侧妃。 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除正妻外,准许有偏妻一名,地位次於正妻,媵妾两名,地位次於偏妻。 奉国中尉除正妻外,准许有媵妾两人,地位次於正妻。 公爵,准许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偏妻两人,地位次於偏妻的媵妾三人。 一至三品官及侯爵,准许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偏妻两人,地位次於偏妻的媵妾两人。 四至六品官及伯爵,准许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偏妻一人,地位次於偏妻的媵妾两人。 七至九品官及子爵、男爵,准许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媵妾两人。 此外,上至王公下至黎庶,凡年龄超过六十五岁、年老T弱者,禁止纳妾,否则以违抗诏令论处。 这个诏令,仍然视“一夫一妻”为婚姻的基本准则,坚持“诸侯无二嫡”,即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的原则。 “来人啊,快去把王婆叫来。” 朱佐敏忍不住向门外走去,高呼道:“老爷我要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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